广东省清远市出台《清远市城市 供水管理办法》
为了实现城市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维护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清远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清远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清远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2月2日八届第36次清远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第8号令发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索引号:A-15219
作者:余清凤、郭有娣
作者单位:清远市清新区太和供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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