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镇供水现状和存在问题(报省建设厅文件)
“千年历史看北京,二十年改革看广东”,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广东,一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实践,经济持续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成为名符其实的第一经济大省。作为城镇重要基础设施之一的城镇供水,一直与广东经济建设同步甚至略有超前的发展,为广东的发展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一、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优质足压满足城市用水需要。
近十来年,我省各地城镇供水企业在改进生产工艺、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特别是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的市、县、镇级供水企业,普遍引进了先进的自动投药设备,实现了全天候原水、出厂水、管网水水质的实时监控。深圳、佛山、珠海、江门、肇庆、茂名、清远、恩平、顺德陈村、中山中法供水、中山坦洲、番禺钟村、番禺东乡水厂、东莞茶山、东莞黄江、东莞石龙西湖水厂等供水企业,还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汕头、中山、东莞东江水务公司、肇庆、南海发展股份公司、东莞茶山、佛山三水、顺德容桂等供水企业,开发利用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球墨铸铁管和PE、UPVC等新管材普遍推广使用,大大有利于企业的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提高。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有了开拓性的发展,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04年10月投产的100万m3/d深度处理的南洲水厂,是目前全国规模最大的饮用净水水厂;佛山市水业集团公司新建成的5000m3/d的新城区水厂,是我省第一座采用膜处理工艺生产优质水的水厂。
据统计,我省2006年供水量6000万m3以上的就有广州、深圳、佛山、珠海、江门、惠州、湛江、肇庆、汕头、中山、潮州、南海、番禺、顺德、新会、宝安、龙岗、东莞东江水务、东莞自来水股份公司、东莞东城自来水公司等20家供水企业。
我省广州、深圳、东莞、珠海、佛山、汕头、中山、梅州、潮州、揭阳、惠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云浮、韶关、清远、汕尾、河源等21家地级市供水企业,2006年有供水厂81座,合计供水能力1517.3万m3/d,比2004年增加了69.7万m3/d;供水总量430528.53万m3(远远超过了供水总量在全国排名第二的某省县级市以上供水企业供水量总和),比2004年增长了23593.19万m3。
为了响应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饮用洁净自来水问题的号召,珠海、广州、中山、惠州、南海、台山、东莞东江水务等不少供水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拓展农村供水市场,通过兼并、改造工艺设备简陋或撤销原水水质恶劣的农村小水厂,联通输水管网,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例如:珠海供水总公司先后投入2亿多元进行农村水改、管网改造,继2002年把原斗门县自来水公司成功并入,2003年正式供水万山岛,2004年顺利合并金湾区各镇自来水公司,2005年接管横琴、斗门、五山、六乡等镇供水设施,正式宣告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全面完成,实现了对全市水资源及供水系统的优化整合和合理配置,彻底改变了偏远地区用水难、饮用水质差的状况。
深圳、佛山、南海、潮州、中山小榄等地供水企业还先后实现了供排水捆绑经营。
深圳市水务(集团)公司是中国起步最早的水务投资商之一,该公司以“立足深圳、面向全国,用5~7年时间,把集团打造成为中国水务行业的旗舰企业,成为中国水务行业的领航者”为中期发展战略目标,成立了专门的水务投资公司,先后对河南焦作、江西九江、安徽池州和宣城、广东开平等地供水企业输出资金、管理理念和先进技术,与合作伙伴和当地政府携手,有效地提高了当地水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贯彻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任务繁重。
国家卫生部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以下简称新“国标”),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所有城镇供水企业必须在2012年7月1日全部达到“新国标”要求,任重而道远。广东省城镇供水协会2007年6月在惠州召开了贯彻落实新“国标”交流会议,吹响了贯彻新“国标”的号角。省内各供水企业共300多人参加,会上由水质专家进行了新“国标”宣讲,各城镇供水企业畅谈贯标的做法和打算,这次会议使到会代表对理解和贯彻新“国标”增强了信心和决心。
目前我省有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等4家国家级水质监测站,汕头、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湛江、茂名、梅州、南海、顺德、蛇口、清远、中山小榄等13家省级水质监测站或经计量认证的检测中心,现在有能力全检新“国标”项目的很少;具备新“国标”常规项目检测能力并且在生产中实际开展检测工作的县镇供水企业不多。特别是粤东、东江、粤北、粤西等片区不少县镇供水企业,化验室设备简陋,人员技术素质低,甚至连无菌室也没有,细菌、总大肠菌群的检测根本没有开展。新“国标”要求饮用水达标,并非要求检测手段达标。对于一般中、小型供水企业,要想大幅度增加人力物力,增加新增项目的检测手段,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使有经济实力添置检测设备,如果要评估新增检测能力的经济效益的话,也不一定是合理的。深圳、广州两家监测站的检测能力在2007年内可覆盖新“国标”全部106项。广东省水协要求汕头水质监测站创造条件尽快升格为国家级监测站。珠海、佛山、汕头等3家国家站通过购置必要的检测设备、引进和培养人才,制订时间表,尽快实现全检新“国标”项目的检测手段。其他供水企业除了具备常检项目检测手段外,没必要都购置昂贵的检测设备,非常检项目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代检,实现资源共享。
要实现生活饮用水达到新“国标”标准,我省大多数供水企业目前的水源水质状况、生产工艺、陈旧的管网以及管理手段,都面临着艰巨的改善任务。.
三、注重诚信服务,赢得社会赞誉。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社会上把自来水看成为“水霸”,是对与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息息相关的城镇供水的误解。近十年来,我省各地城镇供水企业以“急用户所急、想用户所想”为服务宗旨,“内强管理、外树形象”,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对外服务规范,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以诚信优质的服务赢得了社会的赞誉。
例如:揭阳市自来水公司以换位思考的方式,在员工中开展“假如我是用户”专题讨论,倡导“用户第一、用户至上”的职业道德风尚,以“用户满意不满意”为检验供水服务质量的标尺,在揭阳市民意调查服务行业市民满意度评议中多年来位居前列,多次荣获省、市先进单位、文明单位称号。
台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你的需求、我的追求”为经营理念,把改善社会供水条件、提高供水服务质量放在第一位。
珠海市供水总公司向社会公开“文明礼貌、咨询服务耐心细致、管网水质优良、保证服务水压、用水申请限期批复、装表通水限期完成、抄表计费准确、计划停水提前通知、修漏及时、施工文明”等10项服务承诺,又相继推出用户回访、首问责任制、低保家庭每月优惠用水5立方米等一系列人性化服务。实行社会公开承诺制的还有广州、惠州、佛山、东莞石龙、东莞茶山、怀集等供水企业。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于今年8月聘任了50名第二届服务质量监督员,并颁发了聘书,这批监督员来自党政机关、街道社区、大型企业、院校团体等层面,代表性强,调动和发挥社会各界对供水工作的监督作用。
佛山、广州、中山、珠海、惠阳、揭阳、湛江、鹤山、顺德容桂等供水企业,先后建立起24小时服务的供水服务热线电话,供市民咨询、投诉及反映水情;不少供水企业在节假日举办便民利民供水集市活动,接受用户和市民的投诉和宣传解答供用水知识,深受群众欢迎;江门、汕尾、东莞石龙、东莞茶山、顺德容桂等供水企业,先后建立了多媒体智能查询系统,以利用户查询水费和供水业务。
诚信优质的服务,获得了社会的好评。近十年来,肇庆、湛江、韶关、广州、汕头、惠州、揭阳、河源、东莞东城、东莞茶山、潮安、澄海等供水企业分别被评为国家、省、市先进单位;深圳、汕头、惠州、韶关、揭阳、肇庆、梅州、珠海、河源、澄海、中山小榄、东莞石龙、东莞茶山、东莞东城、东莞黄江、潮安、顺德容桂、云浮硫铁矿水厂等供水企业先后分别获得省、市文明单位称号;江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客服中心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东莞石龙自来水总公司荣获“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荣获“2006-2007年中国广州十大客户服务优质示范单位”和“中国讲诚信守合同重质量典范企业”光荣称号;珠海、清远、梅州、台山、东莞茶山等供水企业先后分别被评为省、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四、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安全供水。
松花江、北江、太湖等流域相继发生重大污染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告诫我们水源污染的严重性、复杂性和长期性,饮用水安全保障的任务非常艰巨。这几年,我省各地城镇供水企业逐步建立和健全了“源水水质污染应急预案”、“水厂突发停产应急预案”、“管网水质污染应急预案”、“管网爆漏抢修应急预案”、“重大停电应急预案”、“用户重大投诉处理预案”等保障体系,以确保安全供水。珠海供水总公司实行“江水为主、水库为辅、江库结合、库库连通”,大大降低了咸潮侵袭、源水污染造成的影响;顺德供水总公司所辖7座水厂分别取用北江水、西江水,正在实施两个水系供水管网连通,实现双水源供水;东莞石龙镇自来水公司与博罗石湾镇自来水公司分别以东江、联和水库为水源,供水范围一河之隔,双方协商安装2.1km长DN600mm管网连接管,陆地1.9km已完成,尚余0.2km过河管正在安装,将于2007年11月完成这项互为备用水源工程;深圳水务集团公司现用原水全部购自深圳水务局,该公司计划未来利用海水淡化建立自备水源;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辖下7座水厂分别取用北江、东江水源,其中西村、石门、江村、石溪4座水厂的源水水质常年处在IV-V类,该公司正在筹备西江引水项目,引取西江水供西村等4座水厂取代其原用的劣质原水,预计工程投资50亿元人民币。
2005年12月发生北江镉污染突发事件,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安全,广东省水协立即把专家提出的采用弱碱性条件混凝沉淀为主的方案,以《供水系统应急除镉技术指引》[粤水协(2005)22号]急件发至北江流域20多家供水企业。深圳、佛山、广州等水司全力无私支援受灾地区,分别派出水处理技术精英赶赴英德、清远,吃住在工地,连续几昼夜奋战在抗污第一线。北江沿线供水企业根据“指引”,密切监测水情,随时准备采取紧急措施。由于行动迅速,措施得当,逐步缓解了镉污染对北江沿线城镇供水的影响。
2006年7月中旬,粤北韶关、乐昌两地遭受特大洪灾袭击,韶关水司、乐昌水司设备全部被淹,部分供水管道被冲毁,水厂瘫痪停产。省建设厅刘锦红副厅长、洪冰处长,省城镇供水协会蔡建中秘书长、林志光副秘书长立即赶赴灾区了解灾情,指导抢险复产工作。广东省水协通过网站发布《韶关地区暴雨造成供水中断,省水协紧急组织援助》的消息,得到广州、佛山、肇庆、深圳、珠海、中山、中山中法水务、江门、汕头、翁源、仁化、曲江、乳源、始兴等水司的积极响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救灾急需的设备、材料运到韶关、乐昌两水司;佛山、肇庆等水司还派出共30多名精干维修人员赶赴韶关市水司的主力水厂,夜以继日地协助抢修。在地方政府、解放军和武警战士、兄弟同行的支援下,韶关、乐昌两水司的员工日夜连续抢修,终于在停产40多小时后逐步恢复供水。
北江镉污染和粤北特大洪灾两次重大突发事件的及时应对、妥善处理,充分反映了我们广大供水人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城镇供水业大家庭团结协作精神。
为了帮助取用江河水作水源的城镇供水企业及时应对水源污染,确保供水水质安全,广东省水协计划在2007年组建西江、北江、东江、韩江4流域原水水质监测与污染预警体系(以下简称“预警体系”)。目前北江、西江两流域“预警体系”已启动。西江流域“预警体系”于2007年9月中旬召开了研讨会,广州、佛山、肇庆、南海、顺德、江门、中山、珠海、澳门、广西梧州等地供水企业商定以珠海水司网站为网络平台,建立西江流域水质信息网。北江流域“预警体系”把北江划分为韶关、清远、广州、佛山4个责任段,由各段供水企业负责北江原水水质及污染源进行地表水共29项指标的检测,2007年11月底数据汇总分析。
出于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为了保证安全供水,各地城镇供水企业真的是煞费苦心。
五、多种经济体制并存共同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于2007年10月15日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近十多年我省城镇供水企业转换经营体制进行了多方的改革探索。中山坦洲自来水公司于1992年首家转制为中外合资企业、东莞市自来水公司于1993年转制为股份制公司以后,目前我省除广州、汕头、惠州、肇庆等大多数仍是国有独资企业外,先后出现了深圳、新会等中外合资企业;河源、河源源城、和平、中山小榄、开平等国内合资企业。清远、阳东、阳西、南雄、云浮、龙川、番禺东乡等民营独资企业;台山、翁源、恩平、清新等全员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我省唯一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2000年12月上市)。
综上所述,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我省城镇供水总的来说是稳步发展的,特别是珠江三角洲的广州、深圳、佛山、中山、珠海、东莞等经济发达地区,供水事业发展得快些,快速发展的供水事业又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但是,发展是不平衡的,东西两翼和粤北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相对发展较慢,企业的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较为薄弱。目前城镇供水企业面临问题仍不少,这些存在问题大多只能依靠政府支持解决。
六、城镇供水企业面临的问题。
1、取消供水增容费、水表底度,严重制约了城镇供水的良性发展。
自1981年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茂名市自来水公司率先实行“以水养水”政策以来,我省城镇供水企业基本都逐步也走这个路子,26年来,政府没有或很少投资城镇供水。供水增容费的收取,是依据《城市供水条例》(第158号国务院令)(1994年7月19日)第十八条“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需要增加用水的,其工程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供水工程建设投资……”的精神收取并用于供水建设的。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1810号]第二十五条:“对城市供水中涉及用户特别是带有垄断性质的供水设施建设、维护、服务等主要项目(如用户管网配套、增容、维修、计量器具安装),劳务及重要原材料、设施等价格标准,应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并非是要取消“增容费”。正是有了这笔供水增容费的专项资金,各地城镇供水企业才能在水价不到位的情况下逐步发展起来。但是,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建设厅粤价[2001]89号文却取消增容费,同时还明确“各城市不再收取水表底度水费”,这是不尽合理的。取消增容费的这几年,我省不少供水企业为了满足城镇发展的用水需求,依靠贷款扩建新建水厂和改善管网,处于亏损经营或微利经营的边缘,企业缺乏发展后劲。
水表底度的取消,对于县镇供水企业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镇供水企业打击尤甚。这些地方的供水用户主要是生活用水,而不少居民为了省钱,用滴水方法用水,由于水表的精度未能完全显示其过水量,以致水表计量远远低于其实际用水量,造成供水企业给用户供水却回收不到应得的水费;随着房地产开发,部分居民购置的第二、第三套房屋作为度假、出租或者空置,用水极少甚至不用水,滞流对管网寿命和管网水质影响极大,水费回收也受到很大影响。乘搭飞机要缴交机场建设费50元/次,中国电信电话收取月租,为何供水企业合理合法的增容费和水表底度却被腰斩!从三个“有利于”出发,同时为了保障供水企业和用户双方利益,我们呼吁恢复供水增容费和水表底度。
2、加大力度保护饮用水源水质
我省城镇的饮用水源绝大部分取自江河、水库等地面水,除粤西的湛江、茂名地区比较干旱外,其他地区水量比较充沛。各地政府合理利用水资源和做好防治水体污染工作,努力为城市和经济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供水保障和良好的水环境,对于以地面水为饮用水源的城镇供水企业十分重要。但是随着我省经济的飞速发展,水质性缺水问题的解决已经摆在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我省特别是珠江三角洲饮用水源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粪大肠菌群、生化需氧量和总氮,个别地方水源水质长期处于不宜作为饮用水源的IV-V类。广州100万m3/d的南洲水厂,其取水点设在26km外的顺德北滘,正在筹备的西江引水工程每天调水350万m3回广州作原水,都是因为广州市珠江河段污染严重而被迫远距离取水。珠海、中山、广州等地每年枯水期还遭受“咸潮”困扰,造成供水减产或短时间停产。近十年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潮州、南海等不少城镇兴建污水处理厂,划定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省人大制定了《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这些措施对于缓解饮用水源水质的恶化起了很大的作用。一般情况下,不合格的源水水质,难以确保饮用水水质的合格。良好的饮用水源水质,是贯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保证,是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希望各级政府、人大对于保护饮用水源,不仅要立法,更重要的是执法,加大保护水源的力度,同时通过各种宣传教育途径,让全社会都认识到保护饮用水源就是珍爱我们的生命,爱护水资源,人人有责为城镇供水提供一个良好的原料基地。
3、不合理的捆绑收费必须取消。
国家计委、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计价格(2002)15号]规定:“清理、整顿随水价一并收取的各种收费”。但是,过去5年了,这种随水价搭车的捆绑收费一直取消不了!地方政府难以收取的行政性收费,就要供水企业代收合理吗?据了解,目前我省供水企业几乎无一幸免都代政府收取“污水处理费”;不少地方供水企业还替地方政府收取风马牛不相及的“垃圾费”,例如珠海、佛山、肇庆、韶关、湛江等地;韶关市水司还随水费收取“财政附加费8%”,既对用水户不合理又令人莫名其妙;更为离谱的是龙川县物价局批准龙川县水司2002年1月起执行的生活用水价1.18元/m3,价内竟包含共计0.28 元/m3代政府收取的“卫生费”、“优抚费”、“消防费”、“建设基金”等7项行政性收费!
希望各地政府按照粤价(2001)89号文:“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及国家计委、财政部和省政府规定之外的费用,一律不得随水价征收”的规定,尽快取消这些不合理的搭车收费,还城镇供水企业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即使是相对较合理的收代“污水处理费”,企业为政府付出了劳务、计算系统、单据等成本,政府应按有偿服务原则,偿付适当比例的代收“手续费”给供水企业。
4、供水价格形成机制亟待理顺。
我省城市人均生活日用水量远高于其他省份,很大的原因在于水价低廉,群众节约用水意识淡薄。目前我省不少城镇供水企业处于微利或亏损经营的水平,这是不利于供水企业良性发展的。“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是净资产利润率8-12%”[粤价(2001)89号],但是我省绝大多数供水企业达不到这个净资产利润率。一些地方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当地政府,为了造就“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吸引外商前来“工业园”、“工业区”投资,不惜压低水价,牺牲供水企业的经济利益来迁就外商赚取更大的利润。各地供水企业水价调整都是困难重重的。往往都是要通过“公关”、讨价还价,过五关斩六将,才得以“微调”。在地方政府换届前后一般均非调整水价的时机。例如:某市2006年对当地水价调整进行了论证、召开听证会等通过了调价方案,但政府换届后就放下了。我们希望真正建立起合理的供水价格形成机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供水企业的经营状况、成本核定、产销差率等审计,核定其水价与净资产利润率8-12%的差距,合理地确定其调价幅度。不能完全按照“群众意见”,更不能凭“长官意志”,要讲求科学合理。
5、水表强检费太不合理。
我省不少城镇供水企业遇到这样的难题:地方计量行政部门要供水企业把待装水表送交强检,强检费每只水表最低也要10元钱左右,收费太贵而且不合理,大大增加了供水企业和用水户的经济负担。目前我省各地正在逐步推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水表用量很多,计量行政部门如果真的是对每只水表进行强检,难度较大。建议:可授权就近有资质的“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以减少运输途中对水表精确度的影响和运输费用;服务型政府的计量行政部门按照服务职能开展计量器具的强检,理应不收取任何费用。
6、一些地方政府干预过多。
城镇供水是公共事业性质的企业,它的健康良性发展,受益的是全社会的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政府的职能应是服务、管理和指导,而不应直接干预企业的具体经营活动。但是,一些地方政府“政绩观”的不纯或利益驱动的原因,往往瞎指挥、直接插手城镇供水企业的经营运作。
例如:某县镇供水企业挨着Ⅱ类地面水水质的西江边,地方政府偏要其停抽西江水,改用水利部门输送的水库水,多付0.35元/m3源水费,造成企业长期亏损经营。又如:通过逐步改造生产工艺、管网,加强管理来全面提高饮用水水质,是城市保障安全优质供水的最佳途径,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却要城镇供水企业搞饮用水、自来水两套管网,实践证明经济上、施工上都是不可行的,造成企业十分被动;至于地方政府搞的名为“民心工程”实质是“政绩工程”,由企业“埋单”的事情,更是不胜枚举了。
在一些政府官员的头脑中,颠倒了自己与群众、企业的关系,根本忘记了群众、企业是主人,自己只是为他们服务的公仆、勤务员,把自己看成是父母官,把群众、企业看作子民,自己要他们怎样他们就得怎样,不听话就不行。我们希望各级政府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指示的,“加快推进政企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
总之,我省城镇供水事业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在广大供水人的不懈努力下,近十多年有了长足的发展,无论在供水规模、供水量、生产工艺、科技进步、管理水平的提高等方面,一直处于国内城镇供水业的领先地位。2003年底全国爱卫会命名表彰的全国农村优秀水厂,我省就有中山小榄、东莞茶山、东莞黄江、东莞石龙、顺德北滘、中山坦洲、佛山南庄、番禺钟村、深圳石岩、深圳横岗、南海九江、汕头金溪、番禺东乡等13家镇级供水企业榜上有名,数量居全国之冠,就是很好的说明。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是:以人为本,重视人才的培养使用;树立科学发展观,重视科技的投入;管理严谨;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但是我省城镇供水企业面临的困难还不少,任重而道远。我们相信,在广东省建设厅、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我省城镇供水事业一定能够健康正常发展,为广东省经济兴旺发达和和谐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注:此件为协会上报省建设厅调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