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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协粤西片区2009年度工作会议在茂名召开

作者:柯艺 来源:广东水协网 发布时间:2009-08-27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广东省城镇供水协会粤西片区2009年度工作会议8月26日在茂名市召开。广东省城镇供水协会秘书长李裕桂、秘书处主任李平安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来自江门、湛江、阳江、茂名四地的片区会员单位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2008年度片区工作情况,部署了2009年片区工作,通报了片区经费开支情况,并对片区通联组通讯员进行了奖励。

  会议对供水行业当前面临的七大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

  一是供水安全压力加大,水源保护形势严峻。会议认为, 随着水污染形势的日益严重,陈旧的供水设施,难以应对原水水质下降的现状。二是政府投入不足,社会投资难担重责。会议认为,政府对城市供水的投资缺乏,投资的主体变成了企业和市场,但受制于水价支撑不足的影响,社会投资难以满足城市供水事业发展的需要。三是政府对城镇供水存在责任缺位的现象。会议认为, 有的地方政府通过“改革”把供水服务当作“包袱”摔给社会,政府责任的缺位造成了定位不清和模式的混乱,影响供水服务质量。四是在改革目标上对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关注不足。会议认为,城市供水行业的改革逐渐偏离了服务和效率的主导,变成了一般意义上的产权改革,简单参照竞争性行业的资产处置方式,没有很好地认识城市供水的公共服务性质,淡化了供水服务中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等主要矛盾。五是水价偏低,“造血”功能难以发挥。会议认为,《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只关注合法性成本问题,没有优质优价的空间,优质的供水服务投入难以计入成本在水价中得到补偿。政府以市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为由,或延长水价调整间隔,或控制水价的上调幅度,导致大部分供水企业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企业 难以发挥“造血”功能,供水经营举步维艰。六是供水行业立法工作滞后。会议认为,供水行业目前的《城市供水条例》等规章已不适应城市供水发展的需要,立法工作的滞后,影响了城市供水工作的正常开展。七是水资源费的调高对行业带来重大影响。会议认为,供水企业要积极争取政府适时、适度、合理地调整自来水价格,以消化水资源费调整对行业带来的影响。

索引号:A-3091 作者:柯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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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