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城市供水调价
2009年12月,南雄市政府批准南雄市城市供水价格上调,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调整后的城市供水价格和用水分类:
一、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公共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公共用水原价1.30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原价1.20元/立方米),综合调整为1.39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工业用水、行政用水和经营用水(工业用水原价1.40元/立方米、行政用水原价1.37元/立方米、经营用水原价1.95元/立方米),综合调整为1.95元/立方米。
三、特种行业用水由2元/立方米调整为2.80元/立方米。
城市特困用户可凭民政部门开出的特困证明给以优惠政策。
(作者单位:南雄市星翔供水有限公司)
索引号:A-3318
作者:刘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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