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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动态

金华市区供水价每立方米提高0.12元

作者:徐朝晖 来源:金华日报 发布时间:2014-10-08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继8月1日金华市区实行居民阶梯水价、污水处理费上调后,经金华市政府同意,从10月1日起金华市区公共供水企业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也将进行调整。调整后,市区城市各类供水到户价每立方米统一提高0.12元。

  很多自来水用户或许不知道在缴纳的现行水费中还含有每立方米0.08元的水资源费。水资源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供水用户随水价征收。今年一季度,省物价、财政和水利部门联合下文征求意见,拟调整全省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其中地表水拟从现在的每立方米0.08元调整到0.2元。9月1日浙江省下发通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自10月1日起调整全省水资源费分类和征收标准。

  此次浙江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也列入了市区水价改革一揽子计划。市物价局昨日下发通知,决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后城市供水到户价格作同步调整,从10月1日用水起执行。调整后,金华市区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每立方米分别为:“一户一表”用户第一级水量2.52元、第二级水量3.42元、第三级水量6.12元;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2.62元。非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每立方米分别为:非工业4.27元、一般工业4.27元、重污染工业(指铅酸蓄电池、电镀、印染、造纸、化工、制革)5.17元。特种用水到户价每立方米5.22元。

  据悉,金华市物价局已要求金华市自来水公司做好价格调整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此次水资源费全省统一调整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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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林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