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季节性调水价 咸潮期要上浮
东莞讯在2010年底前,东莞市建议对工业用水实施季节性水价,咸潮期水价上浮20%至30%。这是记者昨日(5日)从东莞市水利部门制定的《东莞市节约用水实施细则》获悉的。据了解,该《细则》已经上报市政府,待审批后公布实施。
《细则》提出总量控制目标,根据全市用水现状,结合水资源实际,要加大节水力度,力争使全市总用水量控制在23.5亿立方米以内。在工业节水实施方案中,提出实行计划用水,建立并完善用水计量体系,实施行业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定额管理。另外,推广中水回用和循环用水,规定未充分利用中水的地区不得发放新增取水许可证。
《细则》提出,要加快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方式。实行“超用加价,节约有奖,转让有偿”的奖惩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节水的促进作用。具体实施步骤,建议分三步走:第一步,在2010年底前对工业用水实施季节性水价,咸潮期水价上浮20%至30%。第二步,在2010年底前对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水价。第三步,在2010年底前对工业用水实施两部制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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