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自来水流进千万农家
新光村是潮州市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工程中众多受益村之一。该工程自2005年初实施以来,在潮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经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目前已基本完成,共建设供水工程110宗,累计完成投资约3855万元,有效解决了农村饮水困难问题。
潮州市解决农村饮水困难问题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挂帅的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也组建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根据潮州市农村饮水困难人口多数分布在山区,人口分散,难以集中连片供水的实际,潮州市科学规划、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一方面,综合考虑水质、水量和水源的基本情况,充分利用现有水利工程就近引用水库水,尤其是与实施省人大小型水库加固议案结合起来,发挥水库功能和效益;对于无法利用工程设施水源的,则尽量选用水质较好的河流上游的河水、山泉水及优质地下水等。另一方面,因地制宜确定工程方案,充分考虑当地管理条件和农民对水价的承受能力,在保证水源、水质的前提下,优先选择投资省、管理简便、运行费用低的技术方案,确保工程建设一宗、完成一宗、发挥效益一宗。
为把这项“民心工程”办好办实,潮州市多方筹措资金,增加投入。除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300万元外,市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安排资金1822万元投入工程建设;县区财政也相应安排资金投入;镇、村除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外,在上级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借款、贷款、施工单位垫资等形式,筹资先开工建设。如饶平县钱东镇灰寨村、新丰镇新光村,潮安县赤凤镇、文祠镇、铁铺镇、古巷镇等地及时将受益群众自筹资金用于工程建设。
针对农村饮水工程点多、面广、单项投资额小、建设管理难度较大的特点,我市切实强化管理,从组建项目法人、编制可研报告、组织项目审查、严格投资控制等方面加强指导,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别是对工程实施方案的审查,实行逐镇、逐村、逐个项目核查水源、水质、人数、设计方案和工程投资,提出审批意见,并及时下拨资金,促使工程尽快上马。
在建设过程中,潮州市认真执行基建程序,严格质量管理和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户、专用”;每宗工程完工后,对其投资构成及使用情况都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审计、监察部门加强专项审计和监察工作,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工程建成之后,则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制,实行有偿供水,形成以水养水的运行机制,确保工程良性循环,群众长期受益。项目法人或工程受益区用水户组建合作组织负责工程运行管理,水价根据工程成本和运行成本,公开、公正、合理核定,核定的水价报镇政府批准后执行;对孤寡老人、五保户和年人均收入1000元以下的特困户,实行水费减免政策;饮水工程每月的收支情况上墙公布,接受村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