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水质保护佛山获广东省检查组肯定
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佛山有大局观,责任意识强,对广州市民的饮用水安全支持很大,“作为一名普通的广州市民,我在此要感谢佛山市。”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主任委员劳应勋昨日说。
前昨两日,省人大常委会到佛山市就《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劳应勋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第二组一行,于前日下午抵达佛山市,与佛山市相关部门座谈,听取汇报,并深入南海区西樵汇之源污水处理厂、三水区西南河洲岗第二水源保护区、西南涌左岸公园等地进行实地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率第一组也到河洲岗第二水源保护区进行执法检查。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邦彦、副市长邓伟根等陪同检查。
据了解,佛山市的饮用水源一直得到严格保护,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长期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Ⅲ类水质标准,属清洁水平。2008年,佛山市集中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全年保持优良水平,全市五区的饮用水源水质均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佛山市正在加大力度推进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7间,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共有12家,建成区污水处理率约为80%。加强水环境的综合整治,佛山市汾江河整治也已打响“630”攻坚战,即确保2010年6月30日前,汾江河及佛山涌全河段水体不黑不臭,主要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五类水标准。这一时间,比原计划提前了半年。
对水源保护区的保护,邓伟根建议进一步明确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原则,应包括整个水域以及水域两岸的陆域,而不应以行政区划界限作为水源保护区的分界线。同时建议,从全流域保护的高度,对船舶污染问题提出有效的管理措施,以减轻日益发展的航运事业对饮用水源水质带来的影响。
“通过两天的执法检查,我们真实地感受到,佛山市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做得非常好,我们非常满意。”劳应勋表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及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水环境的整治等各项工作佛山都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