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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河南焦作自来水也有最低消费?

作者:梁智玲 郭雪冰 李云曾 来源:焦作日报 发布时间:2007-08-09 阅读数: 人次 字号:【
每月不少于3吨

  
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解释,这种说法不存在

  “每户每个月最低得用3吨自来水,如果不足3吨就按3吨缴水费,每月还得均摊一部分水费,水务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昨日,马村区马村街道阳光社区的王女士打来热线电话。

  据王女士介绍,她所在社区的水费是由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马村供水所收取的,由于该供水所多年来一直有每户居民每月最少用3吨水、不足3吨按照3吨收取水费的规定,社区里的居民就感觉每月用不够3吨水会吃亏,一些原本用水很少的家庭使劲用水,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我们家一个月用2吨水就够了,可是这样一来,每个月都得用超过3吨水,其中有一部分是浪费掉的。除此之外,我们每个月缴纳的水费还要比实际使用自来水应缴的水费高。”社区里的居民郭女士说。

  居民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记者采访了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马村供水所。“不存在最低消费的说法。”马村供水所负责阳光社区水费收缴的工作人员否定了这个说法,“阳光社区的居民家中都有水表,每户都是按水表上显示的实际用水量缴纳水费的。”该工作人员还提供了一份社区今年5月份和6月份部分居民的用水量和水费缴纳表,表格显示,缴纳水费的居民中月最低用水量是3吨,不存在用水不足3吨的现象。表格下面还标注着:本月实用46吨,超12吨,每户摊2.3元。

  从这份表格上看不出来住户用水不足3吨按照3吨收费的情况,但是住户均摊水费的原因是什么?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说,以前我市居民用水存在最低消费的现象,但是2003年以后,自来水用户统一更换了水表,这种情况就不存在了。

  目前,阳光社区住户反映的均摊水费的现象在我市某些小区还存在,造成这种情况是供水管道存在漏水或者其他原因。阳光社区总水表上显示的用水量和分水表显示的用水量总和不吻合,这种情况下,分水表的用户只好均摊这部分差额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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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高玉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