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2900万元扶持江西供水工程
记者24日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为加快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镇化发展,江西日前下达2007年重点镇基础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2900万元,用于新建县乐化镇供水工程等项目的建设。
据了解,今年江西省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按国家和江西省有关规定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运行。根据省发改委要求,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对项目建设和产业化政策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并组织对项目建设情况、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情况以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上一篇:陕鄂两省实施“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09-24 ]
下一篇:忻州:偏关县五项举措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