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镇供水协会第六届理事会财务收支报告
(2008年12月12日广东省水协第九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在广东省建设厅和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监督指导下,广东省城镇供水协会的财务工作一向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协会设置独立帐户,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出纳各1人,会计资料做到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协会的财务收支状况每年都经注册的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审计,没有任何违纪违规现象。协会按照“章程”和协会财务管理规定,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合理使用、勤俭办会的原则,严格控制开支,做到财务收支平衡略有盈余。现向大会汇报如下:
一、 财务概况
2006年底第五届理事会财务移交下来的现金6,577.71元、银行存款163,949.04元、固定资产68,038元,期末净资产218,209.03元(尚欠应交税金20,355.72元未付)。目前协会账户截止2008年11月底现金18,397.97元,银行存款212,705.28元,固定资产135,893.80元,期末净资产318,284.00元。
二、 协会经费收入情况
据统计,协会会员单位有188个。协会收入主要来源是会员向协会交纳会费。2007年全年至2008年11月止会费共收1,471,500元。在会员单位大力支持下,协会188个会员单位,向协会缴交会费的有151个单位,会员会费缴交率达80.32%,拖欠会费的单位有33个,占总数的17.55%。绝大多数会员单位能够按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按时按标准缴纳会费,保证了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 协会经费支出情况
1、 2007年至2008年11月协会组织了上岗培训班、工作交流会共10次,代收款项868,950元,支出款项948,744.65元。
2、2007年至2008年11月止协会经费支出1,365,667.4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各片区活动经费、各流域预警建设经费、通联会表彰费、印刷费、邮费、差旅费、工资、刊物稿费、招待费等。协会各种开支做到按照审批程序严格控制。
四、盈余情况
由于会长单位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借出办公场,没有收协会的水、电费,提供用车方便等,给予了协会经济上的大力 支持,以至协会节省了一大笔开支。协会目前结余231,103.25元(详见2007年1月-2008年11月收支情况对照表)。
以上报告请大会审议。
广东省城镇供水协会秘书处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