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水协理事变更的议案
(经2008年12月11日省水协六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理事会:
自第六届理事会以来,省水协有部分理事因工作调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原职务,原理事单位向协会提出了选派其他相应人选继任的意见。依据《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民主选举制度》第十三条(一)款、《广东省城镇供水协会章程》第二十一条(六) 款的规定,现将部分理事的变更提请理事会审议:
一、广州市自来来公司经理王建平,接替申石泉继任广东省水协理事。
二、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林灿华,接替胡卓章继任广东省水协理事。
三、揭阳市自来水公司经理林常春,接替徐少龙继任广东省水协理事。
四、河源水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庞诚,接替温森茂继任广东省水协理事。
五、普宁市供水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钟俏和,接替陈卓绵继任广东省水协理事。
六、广州市番禺区自来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梁毅坚,接替何永辉继任广东省水协理事。
七、从化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邝浩强,接替廖宏生继任广东省水协理事。
八、兴宁市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陈新伟,接替刘振宏继任广东省水协理事。
九、深圳招商水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龚涛,接替朱国辉继任广东省水协理事。
十、南塑建材塑胶制品(深圳)有限公司经理赵文武,接替陈伟青继任广东省水协理事。
十一、中山市城镇供水协会秘书长吴北瑞,接替蔡永源继任广东省水协理事。
请予审议。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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