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塘厦自来水公司
项目 | 基本水价 | 其 他 附 加 | 到户价格 | ||
污水处理费 | 生活垃圾处理费 | ||||
居民生活用水 | 第一阶梯 (用水量22立方米以下) |
1.85 | 0.75 | 0.55 | |
第二阶梯 (用水量22~30立方米) |
2.775 | ||||
第三阶梯 (用水量30立方米以上) |
3.70 | ||||
行政事业用水 | 2.27 | 0.88 | |||
工业用水 | 2.27 | ||||
经营服务用水 | 2.27 | 按平方收费 | |||
特种用水 | 3.50 | ||||
以上现行价格(标准)批准日期为:2012年6月20日(单位:元/立方米) | |||||
备注 |
1.水价标准文件为:东价[2012]65号 2.污水处理费批准文件为:东价[2009]113号。 3.生活垃圾处理费批准文件为:东价[2010]33、57号。 4.阶梯水价为2008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东莞市塘厦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实施方案》。 5.污水处理费用水量使用自来水的按排水量(即用水量的90%计算);使用自备水源的按水利部门核定取水量的90%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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